文内的样式优先级为1,0,0,0,所以始终高于外部定义。这里文内样式指形如<div style=”color: red”>blah</div>的样式,而外部定义指经由<link>或<style>标签定义的规则。
有!important声明的规则高于一切。
如果!important声明冲突,则比较优先权。
如果优先权一样,则按照在源码中出现的顺序决定,后来者居上。
由继承而得到的样式没有specificity的计算,它低于一切其他规则(比如全局选择符*定义的规则)。
关于经由@import载入的外部样式,由于@import必须出现在所有其他规则定义之前(如不是,则浏览器应该忽略之),所以按照后来居上原则,一般优先权冲突时是占下风的。
这里需要提一下IE,IE是可以识别位置错误的@import的,但无论@import在什么地方,它都认为是位于所有其他规则定义之前的,这可能会引发一些误会。
16进制的色彩值,如果每两位的值相同,可以缩写一半,例如:
#000000可以缩写为#000;#336699可以缩写为#369;
通常有下面四种书写方法:
方便的记忆方法是顺时针,上右下左。具体应用在margin和padding的例子如下:
margin:1em 0 2em 0.5em;
边框的属性如下:
可以缩写为一句:border:1px solid #000;
语法是border:width style color;
背景的属性如下:
可以缩写为一句:background:#f00 url(background.gif) no-repeat fixed 0 0;
语法是background:color image repeat attachment position;
你可以省略其中一个或多个属性值,如果省略,该属性值将用浏览器默认值,默认值为:
字体的属性如下:
可以缩写为一句:font:italic small-caps bold 1em/140% "Lucida Grande",sans-serif;
注意,如果你缩写字体定义,至少要定义font-size和font-family两个值。
取消默认的圆点和序号可以这样写list-style:none;,
list的属性如下:
可以缩写为一句:list-style:square inside url(image.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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