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亚洲其他新兴市场,柯尼·约翰逊对中国更有信心。“我们经常谈论印度,但我们还是更喜欢中国。相对而言,基础设施不完备、宗教问题、政策不够有力等等都是印度的短板。除了IT和生物医疗领域,印度大多产业还不如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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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称私募基金合法 发改委将出台配套政策
2007中国私募基金高峰会前日在深圳举行。来自全国各地数百家私募机构负责人、法律界人士以及有关政府官员参会。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私募基金合法,但需要严格监管”。
我国关于私募基金阳光化的呼声从来就没断过。来自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刘震国认为:“私募基金完全是合法的。”他的理由是:翻阅现行所有法律法规,没有发现一条关于私募基金禁止性条款;关于私募基金相关规定其实已经散见各个部门法当中,我们其实有法可依。比如公司法为设置公司型私募基金提供了基础,合伙法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奠定了法律基础。
鼎晖资本创投合伙人王树认为,目前中国在发展私募基金的相关政策上甚至存在矛盾之处。而东方港湾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钟兆民则指出中国私募基金存在法律滞后问题:“假如从资金来源、操作、盈利模式来说我们都是诚信的,这样的模式如果还不合法的话,那我认为不是我们违法,而是法律的滞后。”
王树还透露,国家发改委已经在做相关课题研究,鼎晖创投也受邀参加研究。他认为,私募基金的配套政策法规的出台,时间上应该不会太长。